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机制、规范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工作。
《办法》规定,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由国务院安委会统筹组织,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实施并承担日常工作,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安排,组建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开展有关工作。重点核查各地区、各有关部门统筹发展和安全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、重点工作进展、风险隐患排查整治、强化依法治理、宣传教育培训、基础保障及事故查处等方面工作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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