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务院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
文章来源:       发布时间:2026-06-11 14:51:19

5月26日,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,介绍《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》(下称《实施意见》)有关情况。多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,《实施意见》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随迁子女教育、住房等六方面提出务实可行的举措,努力解决未落户常住人口遇到的突出问题。在落实《实施意见》方面,将加强部门联动,强化政策实施的保障,优化财政、土地等各类要素的配置,统筹用好各类资金,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。


上一篇:我国将抓紧出台“六张网”相关规划和实施方案

下一篇: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国务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》

返回列表


电话:010-65185528
邮箱:cpicc@vip.163.com
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5号金成建国5号1603室
CPICC
纸业商会
2006-2025全国工商联纸业商会版权所有,并保留所有权
  技术支持:网站后台